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查办了宣称“壮阳”功能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案。根据工作需要,总局组织专家对食品中非法添加含嘧啶酮苯基类的磷酸二酯酶 5抑制剂进行了有毒有害认定(附件1)。根据专家意见,我们认定:食品中的TPN171等含嘧啶酮苯基类的磷酸二酯酶 5抑制剂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附件 2)。
为了方便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同类案件,现将认定意见印发给你们,作为同类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的佐证材料,可供司法机关甄别有毒有害物质成分、实施定罪量刑时参考。
附件:
1.食品中非法添加含嘧啶酮苯基类磷酸二酯酶 5抑制剂的有毒有害专家认定意见
2.食品中含嘧啶酮苯基类的磷酸二酯酶 5抑制剂的有毒有害认定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