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阔成科普丨第21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将至,带你来了解这些小知识.......

时间:2023-04-13 点击次数:438

又一年,春暖花开

2023年4月25日至5月1日

是第21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今年的活动主题是

“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 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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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职业病,大家似乎并不陌生,

但仍有很多人对职业病的理解有所偏差,

到底什么是职业病?

构成职业病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职业病包括哪些类型?

下面的科普小知识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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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我国《职业病防治法》施行时间

答:2002年5月1日施行。

02
构成职业病,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以下四个条件,缺少任何一个,都不属于《职业病防治法》所称的职业病。

1.患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03
什么是职业病危害因素?

答:指在职业活动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

04
我国职业病分类

答:10大类132种,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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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

答: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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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是什么?

答: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应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07
职业病的特点有哪些?

答:

1.病因有特异性,只有在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后才可能患职业病,在控制这些因素接触后可以降低职业病的发生和发展;

2.病因大多可以检测,一般有接触水平(剂量-反应)关系;

3.不同接触人群的发病特征不同;

4.如能早期诊断,合理处理,预后较好;

5.大多数职业病,目前尚缺乏特效治疗,应加强保护人群健康的预防措施。

08
劳动者如何申请职业病诊断?

答:当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时,首先应先到目前或最后一个就业的单位取得职业史相关证明材料,然后到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

09
若劳动者对职业病诊断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答:劳动者可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10
 什么是职业禁忌?

答: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11
怎么发现职业病?

答:积极参加职业健康体检。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如在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时发现劳动者有“职业禁忌证”,用人单位应考虑不上岗或换岗。“疑似职业病”是在“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的,需要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进一步明确诊断。用人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12
职业病患者的救治费用谁来承担?

答: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的费用、疑似职业病在诊断和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若用人单位有给劳动者交工伤保险,那么部分救治费用则有工伤保险部门支付;若用人单位没交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已破产、倒闭等,则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求助。

13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哪些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答: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4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应包括哪些材料?

答: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15
职业病三级预防的原则是什么?

答:

一级预防:又称病因预防,是从根本上消除或控制职业性有害因素对人的作用和损害,即改进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合理利用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以减少或消除工人接触的机会;

二级预防: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应尽早发现,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早期治疗、干预,及早脱离职业性有害因素,以防病损进一步发展;

三级预防:对已发展成职业病的患者予以综合治疗、促进康复,延长生命。

16
预防职业病,劳动者应注意哪几点?

答:

1.劳动者上岗前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遵守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及其它安全规程;

2.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需坚持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毒面具、防噪声耳塞及防辐射设施等;

3.劳动者应及时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职业健康检查,按体检机构要求及时复查异常项目。当发现身体出现可能与职业有关的疾病/异常时,要及时到专业机构检查或咨询;

4.劳动者应积极参加用人单位开展的各种职业病防治相关的培训活动,树立职业健康理念,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应知晓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应有的健康权益。

5.劳动者日常应当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保持自身心理平衡状态,重视自我保健。

17
什么是生产性毒物?什么是职业中毒?

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存在于工作环境中的毒物称为生产性毒物;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接触生产性毒物而引起的中毒称为职业中毒。

18
噪声的危害及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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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粉尘的危害及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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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什么是职业健康促进?

答:职业健康促进是对工作场所采取综合干预措施,以改善工作条件,改变劳动者不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控制健康危险因素,预防职业病,减少工作有关疾病的发生,促进和提高劳动者健康和生命治疗为目的的活动。



阔成检测于2021年9月顺利通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获得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资质证书。是一家可在陕西全省范围内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第三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检测与评价机构。目前本公司可以开展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检测项目有粉尘、苯及 苯系物、酮类、正己烷、三氯乙烯、甲醇、四氯化碳、一氧化碳等92项化学因素,噪声、高温、紫外辐射等7项物理因素,风速、温度、湿度等5项工作环境卫生条件因素基本满足了本省内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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