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阔成科普丨35.97 亿 + 1968 万!7 大平台 + 高管双重被罚,幽灵外卖彻底被盯上

时间:2026-04-22 点击次数:5

































近日,国家市监总局刚下达食品安全史上最大罚单拼多多、美团、京东、饿了么(淘宝闪购)、抖音、淘宝、天猫 7 大平台全被罚,合计35.97 亿元连平台法人、食安总监都被追罚 1968.74 万元矛头直指 ——幽灵外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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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1

什么是幽灵外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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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来讲:是你吃的饭,根本不知道谁做、在哪做:

  • 假店:无实体店、无真实后厨、证照伪造 / 一证多用

就像此次案件的突破口——“甜颜情书”蛋糕店,名下378家连锁店,没有一家有线下实体店,所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全是伪造的,却能在各大平台正常接单售卖。

  • 转单黑产:平台接单→层层转包→小黑作坊制作,溯源难

举个真实例子:执法人员在平台下单一款标价252.4元的高档奶油蛋糕,最终实际制作的小黑作坊,扣除转单服务费和快递费后,只拿到76.8元——不到售价的三成!这种低价倒逼商家偷工减料,更关键的是,订单经过多次转手,溯源链条完全断裂,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真正的责任人很难找到。

官方定性:“幽灵外卖”是一种新型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核心是指电商平台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放任纵容伪造或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幽灵店铺”开展的餐饮外卖活动。

重灾区:蛋糕甜品、卤味、凉拌菜、预制菜(这次罚得最狠就是蛋糕店)

PART.02

此次案件涉及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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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处罚决定明确:

  • 拼多多、美团、京东、饿了么(淘宝闪购)、抖音、淘宝、天猫7家电商平台涉嫌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违反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7家电商平台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负有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但未全面履行有关岗位职责。

  • 转单宝、安徽寻梦等转单平台涉嫌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未依法取得平台备案、为违法转单提供技术支持

  • “幽灵店铺”涉嫌违法转单、使用虚假证照、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

PART.03

此次案件中涉及的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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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平台主体责任

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第一百三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平台监管义务

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十三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三)未采取必要措施处置未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经营者从事平台内经营活动的;

(四)未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状况进行动态巡查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责任人个人责任

第七十五条第一款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违法情形,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一)故意实施违法行为或者存在重大过错的;

(二)违法行为性质恶劣的;

(三)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禁止转单

第十八条第四项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餐饮食品,不得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

PART.04

处罚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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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7家电商平台改正违法行为:

  • 暂停新增蛋糕店铺3至9个月不等,并处以罚没款共计35.97亿元

  • 对7家平台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合计处以罚款1968.74万元

  • 下架未经审核的有关“幽灵店铺”,停止与相关转单平台的餐饮转单合作。

PART.05

拒绝幽灵外卖,守护舌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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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资质

下单前,查看店铺是否有真实的线下地址、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拒绝“无信息、假信息”店铺

异常低价

遇到“异常低价”“配送地址与店铺地址不符”的订单,及时警惕,大概率是“幽灵外卖”

检查包装

收到外卖后,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有无合规封签,若发现异常,及时拒收并投诉

维护权益

一旦遇到食品安全问题,保存好订单凭证,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食品安全零容忍,35.97亿罚单已敲响平台食安警钟。6月1日起,《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进一步压实平台与商家主体责任,堵住“幽灵外卖”监管漏洞,守护舌尖安全



  • 电话:029-81299806  029-81299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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