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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答复丨关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的问答

时间:2025-12-11 点击次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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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关于不得使用“无”“不含”等词汇及其同义语进行声称的情形

1.食品添加剂、食品污染物;

2.法律、法规和标准(含公告)规定不允许添加到该食品中的物质;

3.不应存在于食品中的物质。

02

没有营养素参考值(NRV)的营养成分是否可以声称?标准中没有涉及的营养成分是否可以声称?

当某营养成分的含量标示值符合GB 28050附录C的规定时,可以对其进行相应的营养声称,标准中未涉及的不可以进行营养声称。

03

标准中规定脂肪等的允许误差范围为≤120%标示值,但是没有下限,如果其脂肪标示10g/100g,结果只有1g/100g,是否合格?


GB 28050-2025第3.1条款规定,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和特性说明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第3.4条款规定,食品营养成分含量应以具体数值标示,同时6.4条款说明营养成分含量的标示值可通过产品检测或原料计算获得。无论采用任何一种方法,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确保其产品营养标签上的信息真实、客观,以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此外,考虑到由于原料、加工过程、货架期等各种因素造成的食品营养成分含量的波动,标准中还规定了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的允许误差范围,在产品保质期内,其允许误差范围应符合标准中表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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