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8050-2025第3.1条款规定,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和特性说明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第3.4条款规定,食品营养成分含量应以具体数值标示,同时6.4条款说明营养成分含量的标示值可通过产品检测或原料计算获得。无论采用任何一种方法,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确保其产品营养标签上的信息真实、客观,以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此外,考虑到由于原料、加工过程、货架期等各种因素造成的食品营养成分含量的波动,标准中还规定了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的允许误差范围,在产品保质期内,其允许误差范围应符合标准中表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