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对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指标及限值做出了明确规定。该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物理因素、室内空气质量、生活饮用水﹑游泳池水、沐浴用水、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和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要求。
该标准适用于宾馆、旅店、招待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与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其他公共场所也可参照使用。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单位还应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10013-2023)的要求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开展卫生检测。
暂无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