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效能,督促经营单位自觉履行卫生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强化警示教育。本文整理了一批公共场所卫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公示如下。
某宾馆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对公共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情简介:2024年5月30日,某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人员对某宾馆进行国家“双随机”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宾馆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杯子、拖鞋),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
处理结果:该宾馆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卫生健康委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该宾馆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普法贴士:《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二)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
公共用品用具包括提供给顾客重复使用的床单、枕套、被套、毛巾、浴巾、杯具、拖鞋等物品,如清洗、消毒、保洁不规范,极易造成传染病传播。公共场所经营者除做好环境卫生的清洁外,还应当保证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避免交叉感染。
某酒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情简介:2024年6月26日,某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人员对某酒店进行了国家“双随机”现场检查时发现,酒店负责客房卫生打扫的人员普某、黄某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直接从事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处理结果:该酒店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卫生健康委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该酒店警告,罚款人民币6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普法贴士:《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住宿场所属于公共场所,其卫生管理水平与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安全紧密相关,住宿场所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进行健康检查,对酒店其他工作人员和消费者存在安全隐患。住宿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时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并将其在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案情简介:2024年4月7日,某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某美容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美容店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生活美容的经营活动。
处理结果:该美容店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该卫生健康局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给予该美容店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普法贴士:《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一)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罚的;(二)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三)以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执法人员对某美容店经营者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当事人积极配合,及时办理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并完全履行了行政处罚。通过查处无证经营,及时消除公共卫生安全隐患,保护消费者权益。
公共场所具有人口集中、流动性大、用品用具重复使用等特点,与群众健康有着密切的联系,是传染病防控的重点场所之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每年进行日常监督和双随机监督抽查,对检查到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公共场所经营者必须将卫生安全放在首位,切实落实各项卫生制度,保障公共场所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