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 2760的规定,如果某种食品中使用了阿斯巴甜或安赛蜜,同时又添加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由于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在食品中使用时,可以转化为阿斯巴甜或安赛蜜,因此应乘以相应的系数将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转换为阿斯巴甜或安赛蜜的用量,按照同时使用时总量不得超过阿斯巴甜或安赛蜜的最大使用量的原则进行使用。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的使用量乘以0.64可以转换为阿斯巴甜的用量,其使用量乘以0.44可以转换为安赛蜜的用量。
例如,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和阿斯巴甜均可用于12.10.03液体复合调味料中,最大使用量分别是2.0g/kg和3.0g/kg。如果在液体复合调味料中同时使用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和阿斯巴甜,则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的用量乘以0.64,加上阿斯巴甜的用量之和,不得超过阿斯巴甜在液体复合调味料中的最大使用量3.0g/kg。
又如,安赛蜜和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均可用于03.0冷冻饮品(03.04食用冰除外)中,最大使用量分别是0.3g/kg和0.68g/kg。如果在03.01冰淇淋中同时使用安赛蜜和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则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的用量乘以0.44,加上安赛蜜的用量之和,不得超过0.3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