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定量包装商品正以便捷、卫生的特点逐步取代市场上的散装商品。比如一瓶330mL的汽水、一包600g的饼干、一桶5L的食用油等等。那么,我们如何知道这些定量包装食品标注的质量或体积是否与实际值相符,有没有“缺斤少两”呢?这就需要通过对定量包装食品进行净含量检验来判断。
因此对定量包装食品进行净含量检验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仅能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同时也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去年底,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 1070-2023)在内的33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并将于2024年10月12日正式实施。那么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定量包装商品”都有哪些知识点吧~
定量包装商品是指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注等标识内容的预包装商品(药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如一瓶500mL的酒、一袋5kg的大米等都属于定量包装商品。
依据JJF 1070-2023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标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是指定量包装商品中去除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或用来容纳、保护、保存商品的液体气体后内装商品的量。无论是商品的包装材料,还是任何与该商品包装在一起的其他材料,均不得记为净含量。比如:茶叶的净含量是不包括包装容器及干燥剂等的,冰冻虾仁的净含量是不包括包装袋和冰衣的,是虾仁解冻控水以后的质量。
一是《检验规则》的适用范围发生变化。
《检验规则》与《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一致,并修订了定量包装商品的定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办法所称定量包装商品是指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注等标识内容的预包装商品。药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范围设定了排他性条款。
二是《检验规则》细化对净含量标注的构成要求。
对净含量标注中的数字部分,推荐不超过3位有效数字,引导企业为消费者提供更为清晰的净含量信息。例如:某企业生产的食用油,净含量标注为5.436升,若将其标注改为不超过三位有效数字,如:5.5升,则能让消费者更简洁、清晰地理解该商品净含量。
三是《检验规则》对净含量标注提出“应清晰可见”等显著性要求。
《检验规则》明确规定净含量标注“应清晰可见,商品包装主展示面或商品标签的显著位置,与商品包装的背景底色有明显区别”,目的是要求企业为消费者提供更为清晰、准确的净含量信息。
四是《检验规则》细化了净含量标注计量单位的选择。
净含量标注计量单位的选择与《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相一致,《检验规则》修订了“表1 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及检查方法”,将体积(容积)标注商品分为容积(液体)商品和体积(固体)商品,分别进行标注。液体商品可以使用质量单位标注,也可以使用体积单位标注。
五是《检验规则》净含量标注类别(方式)选择应基于消费者的使用和贸易习惯。
以体积、长度、面积单位标注的商品,标注的净含量应当是在参考温度20℃时商品的量;对于冰冻商品的量,其温度应当以制造商要求的、以维持商品稳定可用的温度为准。
六是增加“介质”“包装材料”概念与定义。
介质是非天然地存在于商品之中,且和商品内容物一起放入包装内的液体或气体。这些液体或气体的作用是用来容纳、保护、保存商品内容物。天然地存在于商品内容物之中的液体不属于介质。包装材料是在商品内容物使用(或食用)后,预期被抛弃的所有包装物。天然地与商品内容物生长在一起的皮、核或壳不属于包装材料。例如:核桃的壳、西梅的核等,不属于包装材料。明确“介质”“包装材料”的定义,可使检验人员、企业和消费者清晰地理解皮重的概念(皮重是指除去商品内容物后的所有包装材料的重量),有利于统一对《检验规则》检验方法的理解,减少误解。
七是优化计量检验抽样方案。
通过合理增加检验样本量,减少由于抽样数量较少造成的检验误判,有效降低企业风险。例如:检验批量为60件时,《检验规则》要求抽取的样本量为35件,而原《检验规则》抽取的样本量仅为13件。
八是引入有限群体修正因子。
通过引入有限群体修正因子,使净含量计量检验结果能够更加真实地体现实际含量,在更大程度上维护消费者权益。例如:检验批量为60件时,《检验规则》要求样本平均实际含量的修正因子为0.30,而原《检验规则》样本平均实际含量的修正因子为0.848。
九是增加禁止误导性包装商品的附录。
《检验规则》附录R“误导性定量包装商品的禁止”采纳R87号国际建议附录E的内容,对误导性定量包装商品进行了原则性要求,定量包装商品不应当以误导或欺骗消费者的方式进行构造或填充。
消费者如何判定预包装商品净含量是否足量呢?
一是应尽量到正规的超市卖场或商场选购定量包装商品。
二是要查看包装是否有渗漏、破损现象。
三是要看标注,看商品外包装上是否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注了净含量。
如果消费者怀疑购买的商品净含量不足,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