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只有15个,西安位列其中!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2014年部署开展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管理办法》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经过初评、推荐、第三方机构综合评议确定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2017年6月28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授予石家庄、张家口、唐山、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武汉、襄阳、宜昌、西安、宝鸡、杨凌示范区、韩城15市(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活动已进入攻坚阶段,
我们携手共建食品安全城市,共享和谐幸福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