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挂面产品包括以小麦粉、荞麦粉、高粱粉、绿豆(或绿豆粉、绿豆浆)、大豆(或大豆粉、大豆浆)、蔬菜(或蔬菜粉、蔬菜汁)、鸡蛋(或蛋黄粉)等为原料,添加食盐、食用碱或面质改良剂,经机械加工或手工加工、烘干或晾晒制成的干面条。包括:普通挂面、花色挂面、手工面等。申证单元为1个,即挂面(普通挂面、花色挂面、手工面)。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挂面。挂面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103。1.普通挂面
调粉→ 熟化→压延→切条→干燥→截断→称量→包装
2.花色挂面
原辅料预处理→调粉→ 熟化→压延→切条→干燥→截断→称量→包装
3.手工面
调粉→ 熟化→搓条→拉吊→干燥→截断→称量→包装
1. 食品添加剂最大限量的控制;
2. 干燥工序过程中的温度、湿度、牵引机速度等参数的控制;
3. 晾晒、包装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2.干燥过程中各项技术参数控制不当挂面酥断现象。
3. 外来物污染。
挂面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
生产企业用于挂面制品干燥的晾晒场四周应有有效的防蝇、防尘措施,无尘土飞扬及污染源,地面应用水泥或石板等坚硬材料铺砌,平坦,无积水,晾晒物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1.调粉设备(如调粉机、和面机等设备);2.熟化装置;3.压延机;4.干燥设施(烘房或晒场等);5.切断机;6. 计量设备;7.包装设施(工作台或包装机)。
花色挂面除上述设备外,还应具备相应的原辅料处理设备。
手工面可以不要求压延机,拉吊工序必须手工完成。
LS/T 3212-1992《挂面》;
LS/T 3213-1992《花色挂面》;
LS/T 3214-1992《手工面》;
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企业生产挂面的原辅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则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挂面配有调料包的,应对调料包进行验证。(一)天平(0.1g);(二)尺子(1mm)、测厚规(0.01mm);(三)分析天平(0.1mg);(四)干燥箱。挂面的发证检验、定期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照下表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挂面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 检验项目 | 发证 | 监督 | 出厂 | 备注 |
1 | 规格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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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净含量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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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感官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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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烹调性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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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水分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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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酸度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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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不整齐度 | √ | √ | √ | 普通挂面花色挂面 |
8 | 自然段条率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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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弯曲折断率 | √ | √ | √ | 普通挂面花色挂面 |
10 | 熟段条率 | √ | √ | √ | 普通挂面花色挂面 |
11 | 烹调损失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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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盐分 | √ | √ | √ | 手工面 |
13 | 过氧化苯甲酰 | √ | √ | * | 按GB2760中小麦粉规定判定 |
14 | 溴酸钾 | √ | √ | * | 不得添加 |
15 | 着色剂 | √ | √ | * | 根据需要 |
16 | 铝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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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标签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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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所申请取证产品品种,在成品库内随机抽取企业生产量最大的挂面产品进行发证检验。如果企业还生产花色挂面,应另外随机抽取一种花色挂面进行发证检验。同一批次并在保质期内。抽样数量:随机抽样20包,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封样日期。1、设计图纸(厂区规划图、车间功能区间布局图、设备工艺流程图、产品工艺流程及关键控制点图、化验室布局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