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含重金属污染物的地下水可导致儿童发育迟缓或患上肾病,成人可能因此患高血压、呼吸及消化道疾病或癌症。
砷是对人体毒性作用比较严重的无机有毒物质之一,也是累积性中毒的物质,近年来研究发现,砷还是致癌(主要是皮肤癌)元素。当地下水做饮水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规定砷含量不得大于0.05mg/L。
铬在地下水中以六价和三价两种形态存在,六价铬具有强毒性,人体摄入大量的六价铬能够引起急性中毒,长期少量摄入也能引起慢性中毒。当地下水做饮水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规定六价铬含量不得大于0.05mg/L。
镉是一种典型的累积富集型微量有毒污染物,主要累积在人体肾脏和骨骼中,引起肾功能失调,骨质中被镉所取代,使骨质软化,引起自然骨折。这种病的潜伏期长,短则10年,长则30年,发病后很难治疗。当地下水做饮水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规定镉含量不得大于0.01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