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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答复丨食品安全总监必须考证吗? 企业标准更新,旧包装是否可用?……

时间:2023-07-17 点击次数: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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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汇总了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食品生产经营相关标准法规问题的答复,希望以此帮助大家更深入地理解我国标准法规体系内容,帮助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正确使用和执行相关标准法规文件。

01

食品安全总监必须考证吗?

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领导好:

去年开始实施《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明确企业要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那这个规定是要求持证上岗吗?北京丰禾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可以考食品安全总监的证,并且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颁发的,同时他们公司还可以颁发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的食品安全总监的证,因为培训考试费用较高,我们想核实下这是不是真的?有没有必要去考这个证?企业是否都要持证上岗?如果是食品工业协会考的这个食品安全总监的证有用吗?谢谢。

答:感谢您的留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了食品安全总监应当具备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要求参加企业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通过考核,未要求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企业可以将符合该条款规定的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为食品安全总监。同时,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要求企业对食品安全总监等进行培训、考核,并对培训、考核情况予以记录,存档备查。 市场监管总局从未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有偿培训,也未授权、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以市场监管总局名义颁发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证件。

回复部门: 食品安全协调司



02

关于执行标准过期,旧包装是否可用

问:我司产品执行企标,在包装袋子上标注了企标的年号,因今年4月企标更新,请问我们的旧包装是否可继续使用,是否有过渡期,相关依据是什么?

答:企业生产的产品应符合产品包装上明示执行的标准。产品包装上明示执行的标准已经废止的,属于无标生产行为,违反了《标准化法》和《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企业标准实施设置过渡期无相关法律依据。

回复部门: 标准创新管理司



03

企业标准的委托生产

问:我是一家食品生产企业,我司委托省内或省外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食品时,可以要求按照我司的企业标准进行生产吗,并且在外包装体现执行我司企业标准;如果这样的话我司备案的企业标准里面内容需要体现出该受委托企业的名称吗?

答: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食品企业标准使用管理政策请咨询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回复部门: 标准创新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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