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定期检测过程中千万不能有下列行为,否则将会面临严重的惩罚。
(一)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
(二)隐瞒生产所使用的原辅材料成分及用量、生产工艺与布局等有关情况;
(三)故意减少生产负荷;
(四)要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停产、停电、停机等非正常工作状态下进行检测;
(五)要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异常气象条件、开工时间不足等不能反映真实结果的状态下进行检测;
(六)要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更改检测数据;
(七)要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指定地点或指定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八)妨碍正常采样、检测工作,影响检测结果真实性的其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