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拒不整改:执法部门明确下达整改要求后,场所漠视卫生监管规定,逾期未完成整改,违法行为情节清晰、证据确凿。
本次执法处罚严格依据国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清晰、执法有据: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拆除、改造卫生设施。
(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擅自停止使用卫生设施,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4)《游泳场所卫生规范》:淋浴室通往游泳池通道上应设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浸脚消毒池必须正常蓄水、持续保持有效消毒浓度,防范传染病传播。
结合该场所违法事实、整改态度以及卫生隐患风险,执法部门经合议判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对该游泳场所作出如下处罚:
▶ 给游泳场所经营单位
浸脚消毒池是泳池第一道防疫关口,绝非装饰设施,营业期间必须全程正常蓄水、维持有效消毒浓度,严禁随意停用、闲置。
各类卫生消毒设施不得擅自停用、关闭、改造,监管部门将常态化巡查,逾期拒不整改一律立案处罚。
建立设施巡查、药剂投放、水质检测台账,定期维护消毒设备,常态化保障卫生设施完好有效。建议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游泳池水质、卫生指标检测,规避合规风险。
▶ 给广大泳客
入场游泳务必走正规通道,主动经过浸脚消毒池,不要绕行规避;
观察泳池卫生状况,若发现浸脚池无水、无消毒水,水质浑浊、有异味,可向监管部门举报;
游泳前后及时清洁身体,做好个人防护,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泳池卫生无小事,细微设施关乎大众健康。公共场所卫生合规,既是法律法规硬性要求,也是经营单位长久经营的基础。阔成秦佰里作为专业公共卫生第三方检测机构,提醒各类游泳场所:重视卫生检测、规范设施运维、留存检测台账,主动把控水质、消毒、环境卫生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