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中小微企业未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未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未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未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未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
部分企业为应付检查,照抄网其他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有些甚至连厂名都未改动。往往是职业卫生制度与落实两张皮,形同虚设。
未按照规定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或设置不够不齐。
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如在铸造岗位仅有粉尘,无噪声、高温、毒物、噪声等标识。把安全标识当作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现在,无天窗的铁皮建筑、超大联合工房十分普遍,往往自然通风、整体通风不良。而自然通风、整体通风良好的厂房恰恰是预防各种职业病、防暑降温最经济、最重要的防护设施之一。有些企业尘毒点无抽风除尘排毒装置,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明显,但长期得不到治理。
未定期对工作场所全部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未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不按职业卫生检测规范布点检测,只有少数点位有检测结果。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没有存档、上报、公布。或在线监测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甚至隐瞒、伪造、篡改、毁损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视环保检测报告为职业卫生检测报告。
表现为未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数量远低于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数量,且项目不全,如同时接触粉尘、毒物、噪声、高温、紫外线的工种仅开展针对粉尘、噪声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
未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用人单位未如实、无偿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对受到或者可能受到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未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有职业禁忌证员工未及时复查并调离。
当前,各地职业病危害申报率普遍较低。国家卫健委等17部门联合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中职业病危害申报率指标也仅为≥90%。未及时、如实申报、变更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直接导致当地职业病危害情况底数不清。
未给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不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如存在多种不同性质毒物的企业不分毒物种类,统一购置一个型号防毒面具。
以上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健康工作常见十大风险,也是职业病发病埋下的十大隐患,更是职业健康工作在的违法行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可视违法情况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0.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
职业卫生检测不仅是法律强制的“红线”,更是企业保护员工健康、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修课”。作为深耕职业卫生领域十余年的技术服务机构,阔成检测以科学数据为基石,为企业构筑职业健康防线,让安全生产真正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