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阔成职卫丨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6问6答,不知道的看过来!

时间:2023-09-05 点击次数:414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可有效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减少职业病风险,也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一项重要义务。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6问6答,还不知道的快看!


Q1: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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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Q2:用人单位如何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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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Q3:用人单位拿到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报告之后应当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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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五)项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档案资料:……;(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 ……。



Q4:用人单位在日常的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过程中,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应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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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日常的职业病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现状评价过程中,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确保其符合职业卫生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Q5:用人单位未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将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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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Q6:用人单位如何选择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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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来选择合适的服务机构,一定要保证拿到的检测报告是有效的哦。

阔成检测于2021年9月顺利通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获得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资质证书。是一家可在陕西全省范围内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第三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检测与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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