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遵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CNAS-RL01:2018《实验室认可规则》、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5-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食品检验机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试行)》认证认可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2、严格按照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客户指定的其他标准的有效版本进行检测,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为确保我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实现,本公司通过建立强有力的质量保证体系,对日常检验检测工作过程不断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并不断学习、吸收先进管理思想和技术,持续改进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本公司一切检验检测活动独立于活动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经济利益、商业行为的影响及相关行政部门和公司管理层的干预,始终以法律为准绳,以检验检测数据为依据出具检验报告,持续地保证做出判断的独立性,杜绝商业贿赂。
5、公司管理层对检测结果不干扰、不施压,持续识别影响公正性的风险,进行风险分析,实施相应的管理,保证在认可认证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依据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确保检验结果“科学、严谨、公正、可靠”。
6、公司始终不渝地维护其诚信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GB/T 31880),掌握并遵守从业活动中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诚信方面的信息跟踪。
7、严格遵守《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程序》,不得泄漏在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如客户提供的样品、技术资料信息及检测数据等),不盗用、不发表与客户送检样品有关的研究成果,维护客户的知识产权和经济利益。
8、凡属仲裁检测和产品效能测试等专项检测,相关检测人员实行亲友回避制度,以确保公正。
9、检验检测人员均为正式聘用人员,承诺只同时在一个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不聘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检验检测的工作人员。
自本声明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全体人员恪尽职守,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并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和企事业单位对本公司公正性的监督和检查。若有违反以上声明并给客户造成损失的,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